莱芜连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温室气体核查报告
核查机构名称(公章):济南经纬方达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核查报告签发日期:2020年11月15日
企业名称 |
莱芜连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南宫村东 |
联系人 |
玄燕 |
联系方式(电话、email) |
17706342961
13336341327@163.com |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所属行业领域 |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是否为独立法人 |
是 |
核算和报告依据 |
GB/T 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与《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 |
排放量 |
按指南核算的企业法人边界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
经核查后的排放量 |
3322.23 tCO2 |
核查结论
1.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的符合性;
莱芜连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排放报告与核算方法符合GB/T 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与《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
2.排放量声明;
莱芜连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法人边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
年度 |
2019 |
电力燃烧排放量(tCO2) |
3311.17 |
柴油燃烧排放量(tCO2) |
9.07 |
汽油燃烧排放量(tCO2) |
1.98 |
企业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
3322.23 |
4.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者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描述。
莱芜连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或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
核查组长 |
魏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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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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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0年11月13日 |
核查组成员 |
李冲 |
技术复核人 |
段磊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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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0年11月13日 |
批准人 |
殷咏梅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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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0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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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经纬方达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受莱芜连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莱芜连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此次核查目的包含:
- 核查莱芜连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的职责、权限是否已经落实;
- 核查莱芜连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核查方”)提供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其他支持文件是否是完整可靠的,并且符合GB∕T 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要求;
- 根据GB∕T 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判断数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本次核查范围包括:
- 受核查方2019年度在企业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南宫村东莱芜连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排放、污水厌氧处理产生的排放、甲烷回收与销毁量、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量、企业净购入使用电力及热力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
- GB∕T 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核算指南”);
-2011年和2012年中国区域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
2.核查过程和方法
依据核查任务以及受核查方的规模、行业,按照山东联合智业内部核查组人员能力及程序文件的要求,此次核查组由下表所示人员组成。
表2-1 核查组成员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责分工 |
1 |
魏兴明 |
组长 |
企业碳排放边界的核查、能源统计报表及能源利用状况的核查,2019年排放源涉及的各类数据的符合性核查、排放量计算及结果和监测计划的核查,编制核查报告等 |
2 |
李冲 |
组员 |
受核查方基本信息、业务流程的核查、计量设备、主要耗能设备、排放边界及排放源核查、资料整理等 |
受核查方未提供《2019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初版),核查组于2019年11月13日进入现场对企业进行了初步的文审,包括企业简介、工艺流程、组织机构、能源统计报表等。核查组在文件评审过程中确认了受核查方提供的数据信息是完整的,并且识别出了现场访问中需特别关注的内容。
现场评审了受核查方提供的支持性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见本报
4.核查结论
基于文件评审和现场访问,济南经纬方达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确认莱芜连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法人边界的排放量如下表4-1所示。
表4-1 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量

莱芜连云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的问题。


附件1:不符合清单
序号 |
不符合描述 |
重点排放单位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
核查结论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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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对今后核算活动的建议
核查机构根据对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源消耗如汽油的统计工作。
2、加强对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以便精确检测主要设备的能源消耗等碳排放数据。
3、加强能源管理,查找企业用能系统问题,制定可行的节能规划,以实现最终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
4、加强碳排放知识的学习,完善碳排放管理制度,学会计算企业碳排放相关数据。